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三苏文化传承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相关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推荐遴选在三苏文化研究阐释领域有影响、有成就的专家、文化名人及出版专业的副编审以上职称人员。
第三条 专家库由基金会牵头组建,运营管理,相关学术机构参与。专家库成员主要由学术研究资深专家、科技文化领域资深专家、出版领域资深专家、文化金融投资领域资深专家等构成。
第四条 专家库专家成员按照“组织推荐、个人申报、专家提名、入库备份、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 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讲政治,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有较高学术(专业)水平,在学科(行业)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
(三)熟悉所从事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国内外情况和发展动态;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作风正派,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项目评审相关工作;
第六条 专家参与基金会相关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着科学求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公正地提出专业意见,并为之负责;
(二)入库专家根据项目评审工作情况,依法享有相关津贴。
(三)发现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所涉项目的申报单位中任职;
2.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参与所涉项目的创作、策划、编辑等工作;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情形。
(四)严格遵守专家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有关情况;
(五)发现所涉项目的申报单位有不正当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基金会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专家的推荐和遴选:
(一)推荐包括工作单位或机构推荐、专家互荐及专家自荐三种方式;
(二)专家应填写《四川省三苏文化传承发展基金会专家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提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学术成果、荣誉表彰等相关信息资料;
(三)基金会对报送的《信息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并动态更新相关信息。
第八条 基金会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专家进行分类管理、信用记录和信誉评价。
第九条 本办法于2026年1月15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省三苏文化传承发展基金会专家信息表》
附件
四川省三苏文化传承发展基金会专家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职称/职务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专家类型 | |||||
工作简历及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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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守则: 1.以科学求实、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的态度履行职责。 2.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对评审意见负责。 3.不泄露项目或评审项目情况、项目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4.廉洁自律,不收受与参评项目有关的机构或个人的财物或好处。 5.与评审项目存在关联关系时,主动提出回避。 我同意遵守上述工作守则。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 |||||
(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职务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材料;学术成果、荣誉表彰等证明材料。)
